緩刑期滿能參選嗎?律師拆解選罷法第26條排黑條款:這些前科終身禁選!

緩刑期滿算清白嗎?蕭告律師深入解析《選罷法》第26條最新排黑條款。雖然刑法規定緩刑期滿「刑之宣告失其效力」,但選罷法特別規定:凡涉貪污、洗錢、毒品、加重詐欺、賄選等重罪,即使緩刑期滿依然「終身不得參選」!2026參選前必看的法律資格自我檢查指南。

DATE · AUTHOR · 蕭告

💡 為什麼不用交良民證?很多熱血青年想投入 2026 年的地方大選,第一步往往卡在「我有拿過緩刑、或是年輕時犯過錯,是不是要去申請俗稱良民證的『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』?」

蕭告律師告訴你:免!中選會的報名簡章裡根本沒有這一項。

實務上,只要你遞交了公職人員候選人的登記申請書,中央或地方選舉委員會就會直接發函給司法機關(法院、檢察署)以及警政署。

只要你的身分證字號在刑事系統裡有留下任何一條觸犯《選罷法》第 26 條的紀錄,你的登記資格就會直接被判定「無效」,連印上選舉公報的機會都沒有!

最新《選罷法》消極資格(排黑條款)

第一類:終身禁選的重罪名單

身為擬參選人,如果曾涉及以下案件並被判確定,這輩子就與臺灣政壇無緣了:

  • 政治與選舉貪瀆: 內亂外患罪、貪污罪(不論金額大小)、買票賄選、妨害投票罪。

  • 國家安全防線: 違反《反滲透法》、《國家安全法》、《國家機密保護法》。

  • 黑金與組織犯罪: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(如當過黑幫堂主、詐騙集團機房高層)。

  • 危害社會重罪: 販毒運毒、製造或販賣槍砲彈藥、洗錢犯罪、加重詐欺罪(包含新上路的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)。

第二類:暫時或視情況限制參選

除了上述終身禁選的罪名外,如果犯了其他罪,則要看「執行狀態」:

  • 最輕本刑 7 年以上的重罪,且最後被判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確定者(終身不得參選)。

  • 被判有期徒刑以上,但尚未入監執行、或還沒執行完畢的人。(特例:如果是被宣告緩刑,或是可以易服社會勞動的自由刑,就不受這個限制)。

  • 受死刑、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重罪判決,但案件還在三審上訴中、尚未確定的人。

  • 正在受保安處分,或是被宣告破產、開始清算程序尚未復權的人。

  • 現役軍人、替代役男、各級選委會的內部職員或投開票所工作人員。

🐶 小提醒:
很多人不知道,如果你好不容易當選了,後來卻因為涉嫌賄選被法院判決「當選無效」確定,或者你自己中途辭職,你是絕對不能再跑去登記參加「該次」公職人員補選的喔!

參選的基本基本功:看看你是否符合「積極資格」

看完了不能參選的「黑名單」,我們回過頭來看看想當一個合格的候選人,最基礎的「白名單」有哪些:

參選公職類別

最低年齡門檻

選區設籍時間 requirement

共同基本條件

直轄市長

年滿 30 歲

繼續居住、設籍滿 4 個月以上

1. 具中華民國國籍 2. 未受監護或輔助宣告 3. 未受褫奪公權

鄉(鎮、市)長

年滿 26 歲

繼續居住、設籍滿 4 個月以上

縣市議員 / 里長 / 民代

年滿 23 歲

繼續居住、設籍滿 4 個月以上

正副總統(中央選舉)

年滿 40 歲

繼續居住、設籍滿 6 個月以上

(同上)

2026九合一地方大選:新手擬參選人必懂的三個法規關鍵字

明年 11 月 28 日(星期六)就是投票日,隨着 8 月選舉公告發布,以下這三個常見的法律名詞與經費限制,擬參選人一定要提早布局:

  1. 擬參選人 vs 候選人:

你只要「有意願登記」並想在法律規定期間內開始合法收受政治獻金、成立專戶,你在《政治獻金法》上就叫擬參選人。等到你 10 月真正去選委會完成報名、初審通過,才正式成為《選罷法》上的候選人。 2. 登記保證金會不會被沒收?

登記時必須繳交一筆保證金(金額依選委會公告,從里長 5 萬到六都市長 150 萬不等)。如果你的得票數太低,低於「該選區應選名額除以選舉人總數的 10%」,這筆錢就會被國家沒收充公! 3. 每票 30 元的選舉補助款怎麼拿?

法律上的正式名稱叫「競選費用補貼」。如果該選區只選出 1 個人(如市長),你的得票數必須達到當選人票數的 3 分之 1 以上才能領;如果是複數選區(如議員),則要達到當選人最低票數的 2 分之 1 以上。